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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3-02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890,06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7)。

  2019年3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20年2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730,0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0,102,220股的比例为1.68%,回购最高价为13.43元/股,回购最低价为11.14元/股,回购均价11.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9,803,144.78元(不含印花税、
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65人,以3.32元/股价格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5,84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84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890,060股是2019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回购的,且未能在上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0,102,220股变更为399,212,1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102,220元变更为399,212,160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3日起45日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该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3、联系人:杨槐、卞国清

  4、联系电话:021-32566088。

  5、邮箱:info@anzhenggroup.com

  6、邮政编码:200335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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