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7-039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0.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298号。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中高档自主品牌时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包括“玖姿”、“尹默”、“摩萨克”和“斐娜晨”四个中高档女装品牌,及“安正”商务时尚男装品牌。
(二) 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206,172,276.22 1,224,891,740.83 1,172,114,83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043,988.29 243,867,827.17 228,805,07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2,485,844.80 208,104,481.83 217,005,714.2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479,934.87 264,846,328.08 213,402,704.54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82,643,104.93 1,143,066,815.39 994,543,133.74
总资产 1,785,086,517.31 1,626,438,813.30 1,475,713,073.69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 1.14 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2% 23.17% 24.98%
(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郑安政、陈克川、郑安坤、王朝阳,独立董事魏林、张庆辉、张慧德。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职工监事崔立臣,非职工监事周俊华、许可。
3、高管人员构成
公司现在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郑安政、郑秀萍、金俊、谭才年、赵颖。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0.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14%】,其中首次授予【488.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1%】,预留【12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3%】,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经选拔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参与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2】人;
2、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170】人;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签署劳动合同。
(三)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公司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下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谭才年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33.0 5.41% 0.12%
监兼董事会秘书
金俊 副总经理 26.0 4.26% 0.09%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9.0 9.67% 0.21%
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429.1 70.33% 1.50%
预留 122.0 20.00% 0.43%
合计 610.1 100.00% 2.14%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纳入本计划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81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2.8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量)每股24.03元的50%,为每股12.02元;
2、本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5.62元的50%,为每股12.81元。
七、限售期、解锁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安排及各解锁期时间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期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授予与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