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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海程邦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4-04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海先生、王希平先生、王佳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唐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王希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王佳芬: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尉安宁先生、张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尉安宁先生因其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将满 6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独立董事候选人尉安宁先生的任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5 日。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新
的独立董事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1、尉安宁: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张英: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 18 万元/年(税前),其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张英女士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因关联委员唐海、尉安宁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唐海、王希平、王佳芬、尉安宁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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