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LuokaiMechanical&ElectricalCo.,Ltd.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发行股数: 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
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7.2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9月2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000万股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谈行、臧文明、汤其敏、谈建平、陈明承
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
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
应调整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承诺人保证
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
的承诺: 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2、发行人股东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
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
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承诺人所
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上述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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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
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3、发行人股东电科创投、润凯投资、添盈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
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
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尹天文、季慧玉、谈文
国、臧红卫、姜国栋、欧阳虎、邵家旭、徐琦俊承诺:(1)如果
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
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
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
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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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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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2、发行人股东电科创投、润凯投资、添盈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谈行、臧文明、汤其敏、谈建平、陈明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1-1-4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承诺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承诺人保证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承诺人离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