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10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50 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州
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苏
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位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8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股东等与激励计划相关人员可通过书面或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柯利达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
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2 日;
2、授予数量:1,450 万股;
3、授予人数:8 人;
4、授予价格:2.7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
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自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安排
第一次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公司解除限售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经审计净利润或来自装配式业务的营业收
入的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来自装配式装饰业务的营业收入不低
于 20 亿元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8 亿元(以 2021 年经
审计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来自装配式装饰业务的营业收入不低
于 30 亿元(以 2021 年来自装配式业务合同的营业收入基数,2022
年来自装配式业务合同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2.16 亿元(以 2021 年
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来自装配式装饰业务的营业收入不低
于 45 亿元(以 2021 年来自装配式业务合同的营业收入基数,2023
年来自装配式业务合同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注:以上经审计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
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
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
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中上、一般四档。若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中上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一般档,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则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原有规定继续执行;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相对应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即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 性股票占
性股票股数 予总数的比例 目前总股
本比例
陈锋 副总经理 100 6.90% 0.18%
徐星 副总经理 200 13.79% 0.37%
袁国锋 副总经理 100 6.90% 0.18%
赵雪荣 副总经理 50 3.45% 0.09%
孙振华 财务总监 350 24.14% 0.64%
何利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00 27.59% 0.73%
赵志华 其他核心人员 125 8.62% 0.23%
李宪雨 其他核心人员 125 8.62% 0.23%
合计 1,450 100.00 2.65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