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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28:柯利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603828:柯利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8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

  2、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3、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4、因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作出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业信托-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5、2019年1月2日,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受让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成交均价为7.6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至2020年12月5日。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5,561,94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02%;已减持数量为10,16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6%。

  二、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本次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5 日。


    五、律师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柯利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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