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概述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商银行”)。锡商银行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0亿元,持有锡商银行1.990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95%。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843号),同意在江苏省无锡市筹建无锡锡商银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柯利达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获得筹建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原因
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基础上,与锡商银行筹建组以及主要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三、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影响
截至目前,锡商银行尚未成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以上议案均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股份发行,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期参与设立发起设立的锡商银行尚未开业,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