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3 月 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3 次、纪律处分 2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曹隆森,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4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罗应勇,201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
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认可大华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所在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
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