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扬联众”)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6,936,8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4,119,908.8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8,819,908.80 元,扣除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费用 1,498,997.0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377,320,911.74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就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事 项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1BJAA190377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4,119,908.80
减: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 5,300,000.00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378,819,908.80
减:以前年度累计支出 329,232,836.72
加:2024 上半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80,000,000.00
减:2024 上半年累计支出 80,000,000.00
其中:投入项目 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1,154.13
加:累计专户利息收入 472,533.5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0,058,451.47
注 1: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 378,819,908.8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9,232,836.72 元,其中: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113,000,000.00 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
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元(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费用 480,000.00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752,836.72 元。
注 2:除以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480,000.00 元,与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3: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80,000,000.00 元,其中: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80,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50,058,451.47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472,533.52元及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154.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20000002454300037658555 50,058,451.47
合 计 -- 50,058,451.47
公司原于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8110701012602149960)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冻结。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冻结金额 冻结原因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数字营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7,500,000.00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信息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注 1 00037658555 19,378,050.00 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对方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2,349,000.00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292,500.00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988,300.00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广告传媒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1,512,774.75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1,992,053.29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5,197,660.97 公司合同纠纷案,对方
提出财产保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24543 公司与某信息技术有限
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00037658555 160,464.00 公司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