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联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华扬联众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6,936,8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4,119,908.8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8,819,908.8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90377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4,119,908.80
减: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 5,300,000.00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378,819,908.80
减:以前年度累计支出(2021 年) 246,609,386.50
加:2022 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130,000,000.00
减:2022 年累计支出 212,685,760.22
其中:投入项目 2,685,760.22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740.00
加:累计专户利息收入 307,185.8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831,207.90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21,268.58 万元,其中投入项目 268.58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为 4,983.12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0.71 万元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0.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 20000002454300037658555 49,809,243.25
中心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 8110701012602149960 21,964.65
合计 - 49,831,207.9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
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述先期投入尚未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1,000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将 1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
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扬联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相关事项
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机构。经审计,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预付北京星驰邦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302,052,000.00元,其他应收款-保证金99,500,000.00元,合计401,552,000.00元。就上述事项中兴华执行了检查、函证、向预付对象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无法就上述款项相关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华扬联众下属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驷轩苑北京”)对个别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驷轩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