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程恒、金钢、兰巍、王猛、邬佩佩、李毅、
黄希、李韵、张斓、俞世平、冯拓、于慧楠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激励对象杨谊
辉、李奕被动离职,上述 14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1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且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较 2017 年度增长率低于 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名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计 44 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215,942 2,215,942 2021 年 8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
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程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568 股、金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604 股,共
计 11,17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3),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兰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75 股、王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75 股、杨谊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636 股、李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872 股,共计 23,15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84),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4、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锁的限制性股票 14,196 股、李毅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332 股、黄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775 股,共计 30,30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9),自 2021 年 1 月 20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5、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李韵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188 股、张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101 股、俞世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426 股、冯拓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7,300 股,共计 37,01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8),自 2021 年 3 月 17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6、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10,332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3),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7、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 2017 年度增长率低于 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 1,663,662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 440,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1),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公
司层面考核要求,在 2018 年至 2020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
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度公司实现的
期 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
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较 2017 增长率不低于 1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
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较 2017 增长率不低于 190%。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
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
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程恒、金钢、兰巍、王猛、杨谊辉、李奕、邬佩佩、李毅、黄希、李韵、张斓、俞世平、冯拓、于慧楠 14 人合计 111,980 股,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 1,663,662 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 440,300 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15,942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586394),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215,942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
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