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7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姜香蕊女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7.27%减少至
15.27%;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比例将从 57.82%减少至 55.8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扬联众”)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姜香蕊女士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姜香蕊女士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57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现将其有关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姓名 姜香蕊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 (股)
明细 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2020/9/21 2,220,000 0.97%
通股
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2020/9/25 2,352,300 1.03%
通股
合计 4,572,300 2.00%
备注:
1、 减持的股份来源:华扬联众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姜香蕊女士存在一致行动人,分别为:苏同先生,持股 66,389,131 股,
占比 29.04%;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6,322,923 股,占比 11.51%。本
次仅为姜香蕊女士权益变动,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没有变动。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
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姜香蕊 无限售流通股 39,484,385 17.27% 34,912,085 15.27%
苏同 无限售流通股 66,389,131 29.04% 66,389,131 29.04%
上海华扬联
众企业管理 无限售流通股 26,322,923 11.51% 26,322,923 11.51%
有限公司
合计 — 132,196,439 57.82% 127,624,139 55.82%
备注:
1、 以上所有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 以上比例是以华扬联众 2020 年 8 月 10 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
股本数 228,615,614 股为基础计算。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
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姜香蕊女士拟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
起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不超过 2,286,156 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自 2020 年 9
月 16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4,572,312 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香蕊女士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已全部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上述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