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7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9,484,38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2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郭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13,7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5%;副总经理章骏先生持有公司
股票 80,45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4%;副总经理陈嵘女士持有
公司股票 103,7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财务需求,姜香蕊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286,156
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自 2020 年 9 月 16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
过 4,572,312 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0%;郭建军先生、章
骏先生、陈嵘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05,365 股(含),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5%。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
均不超过上年年末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若上述减持计划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5%以上非第一大
姜香蕊 39,484,385 17.27% IPO 前取得:39,484,385 股
股东
董事、监事、高 其他方式取得:103,782 股
郭建军 113,782 0.05%
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章骏 80,458 0.04% 其他方式取得:80,458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陈嵘 103,782 0.05% 其他方式取得:103,782 股
级管理人员
注:其他方式均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姜香蕊 39,484,385 17.27% 姜香蕊为苏同之母
苏同 66,389,131 29.04% 苏同为姜香蕊之子,且
为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 26,322,923 11.51% 苏同为上海华扬联众企
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合计 132,196,439 57.82% —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姜香蕊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9/28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 人 财
6,858,468 3.00% ~ 价格 务需求
股 不 超 过 : 2021/3/27
2,286,156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4,572,312 股
郭建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9/28 按 市 场 2018 年限制 个 人 财
39,565 股 0.02% ~ 价格 性股票激励 务需求
不超过:39,565 2021/3/27 计划获授、
股 集中竞价交
易取得
章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9/28 按 市 场 2018 年限制 个 人 财
28,735 股 0.01% ~ 价格 性股票激励 务需求
不超过:28,735 2021/3/27 计划获授
股
陈嵘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9/28 按 市 场 2018 年限制 个 人 财
37,065 股 0.02% ~ 价格 性股票激励 务需求
不超过:37,065 2021/3/27 计划获授
股
注 1: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7 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及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8 名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2,324,188 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8,615,614 股,上述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亦相
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注 2: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上年年末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注 3: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注 4: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及与其有关联的股东姜香蕊各自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部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苏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姜香蕊作为董事,均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3、所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未来拟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在实施减持(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4、如任何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违反上述义务减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