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苏同(签字):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