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5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扬联众;证券代码:603825)将于2018年8月1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因筹划收购海南龙帆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16日紧急停牌,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满1个月后,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在停牌期满2个月前,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公告复牌事宜。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25号),并要求公司于2018年8月6日之前回复。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反垄断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实施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