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18-03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海南龙帆广告有限公司(“海南龙帆”)股权,经公司申请,于2018年4月16日紧急停牌,并自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案进行论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海南龙帆的100%股权;
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户外广告媒体资源运营服务,主要覆盖媒体包
括候车亭、自行车亭、公话亭、地铁及公交车身等;
3.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武龙;
4.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武龙;
5.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刘武龙,持股比例为48.44%;广州悟修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2.88%;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2.88%;王翠云,持股比例为9.21%;
新余高新区康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9.21%。
鉴于广州悟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控制下企业,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经初步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用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正在与各方磋商、完善中。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与现有的交易对方的协商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重组方案、标的资产及交易方式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服务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各中介机构已于2018年4月进场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五)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程序,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相关程序,公司及有关各方将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持续沟通。待交易方案最终
确定后,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审批程序。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案进行论证。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鉴于本次重组方案、交易框架尚未最终确定,交易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1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