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证券代码:603825.SH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联众”、“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0.7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16,000 万股的4%。其中首次授予512.7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3.2%;预留1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16,000万股的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98%。公司全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
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4.98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6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
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华扬联众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华扬联众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
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目录......5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9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9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9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0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10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0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11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3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3
七、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15
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6
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18
十、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20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程序......23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3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23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24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25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25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25
三、其他说明......26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27
一、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27
二、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27
三、公司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27
五、其他情况......29
第九章 附则......30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扬联众、本公司、公司 指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
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获得公司股票的价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
限售期 指 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算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
解除限售期 指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的期
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激励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