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4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澳环保”)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
报告》。经核查,现对《2023 年年度报告》如下内容进行更正。
“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更正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
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 如
未 未
能 能
及 及
是 是 时 时
否 否 履 履
承 承 承 承 有 承 及 行 行
诺 诺 诺 承诺 诺 履 诺 时 应 应
背 类 方 内容 时 行 期 严 说 说
景 型 间 期 限 格 明 明
限 履 未 下
行 完 一
成 步
履 计
行 划
的
具
体
原
因
其 本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 是 是 不 不 不
他 公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司 适 适 适
司 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相关事实 股 用 用 用
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10 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如公司招股 票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上
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 市
认定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 之
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日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起
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长
失。 期
其 公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 是 是 不 不 不
他 司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司 适 适 适
控 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其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股 用 用 用
与 股 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10 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票
首 股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 上
次 东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其将本 市
公 顺 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之
开 昌 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日
发 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起
行 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长
相 期
关 其 公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 公 是 是 不 不 不
的 他 司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司 适 适 适
承 实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股 用 用 用
诺 际 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 票
控 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 上
制 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市
人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之
沈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日
健 起
长
期
其 公 1、顺昌投资拟长期持有股份公司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顺昌投资拟减持 公 是 是 不 不 不
他 司 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稳 司 适 适 适
控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 股 用 用 用
股 后逐步减持;3、顺昌投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票
股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上
东 方式等;4、顺昌投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市
顺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 之
昌 年内,顺昌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 日
投 每年减持所持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5%。股份公司 起
资 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 长
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6、如果顺昌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 期
则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余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