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0 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1,835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1.76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215,796,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82,617,272.70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31050010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617,272.70 元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桐 乡 支 行 账 号 为
563009050018010134316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桐 乡 支 行 账 号 为
361070818433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桐 乡 支 行 账 号 为
1204075029000058922 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751 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
已于 2017 年 11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 万张,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总发行规模为 18,500 万元,扣除发
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90 万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31050007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90 万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汇入
本公司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89010122000067201、工商银行桐乡支
行 营 业 部 1204075029000061716 、 交 通 银 行 桐 乡 支 行
563009050018800002581 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2,298,273.34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28,727,277.16 元,银行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2,406,669.13 元,利息为人民币 1,164,327.05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使用金额 年末余额
18,261.73 0.00 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261.7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44.7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前年度 本年使用金额 本年累计利息 本年累计理财 年末余额
已使用金额 收入净额 收益净额
11,003.81 3,413.47 79.25 0.00 3,229.8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417.2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16.4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229.8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 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 三方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已全部注销完毕。因项目于 2018 年已结束,2019 年未发生任何变化。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17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桐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 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11 日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共青团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 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保证了监管协议的 严格履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
下:
监管账户 账号 2019.12.31 备注
存款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嘉兴分行营业部 89010122000067201 93,728.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桐乡支行营业部 1204075029000061716 49,885.49 账户被冻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嘉兴桐乡支行 563009050018800002581 9,222.58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共青团支行 815010201421011911 32,145,436.46 活期存款
合 计 32,298,273.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2)。
(2)“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本年实现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对于“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的收入、成本予以单独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项目未予以单独核算。根据该募投项目的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支在测试时均不予考虑。由于管理费用中包括部分中介费与募投项目无关,所以按扣除该中介费后的管理费用,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管理费用。由于财务费用中包括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环保增塑剂项目”使用资金的利息,所以按扣除可转债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的利息后的财务费用,测算该募投项目应承担的财务费用。经测算,“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2019 年度实现效益 2,339.40万元。
该项目,由于实际使用资金为 10,221.93 万元,占承诺投资资金 15,018.00
万元的 68.06%,所以按预计效益 3,383.61 万元的 68.06%即 2,303.04 万元与实
现效益进行比较。
“年产 6 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达到预计效益。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