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8,199,899.25 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7,730,187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797,858.41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理念。公司 2021 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