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7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11.00 万份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1.0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56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燕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1)。
4、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曲美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1.0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以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31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56 元/份。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311.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9,123.04 万股的 1.90%
3、首次授予人数:88 人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56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数量占首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次授予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60个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72个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
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告日股本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谢文斌 董事、副总经理 35.00 2.17% 0.05%
饶水源 董事 18.00 1.12% 0.03%
首次 孙海凤 董事、财务总监 35.00 2.17% 0.05%
授予 孙潇阳 董事会秘书 35.00 2.17% 0.05%
董事、高管合计 123.00 7.64% 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