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 599 号顾家大厦一楼
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9,458,8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30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顾江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非独立董事顾海龙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中褚礼军先生、陈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
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邦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6,966,976 94.9958 10,233,917 2.2769 12,258,006 2.7273
2、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3,408,718 94.2041 26,050,181 5.7959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苏斌 419,392,116 93.3104 是
3.02 邝广雄 429,242,797 95.5021 是
3.03 朱有毅 419,392,116 93.3104 是
3.04 顾江生 428,481,474 95.3327 是
3.05 李东来 490,240,569 109.0735 是
3.06 吴芳 419,392,116 93.3104 是
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谢诗蕾 439,519,411 97.7886 是
4.02 郭鹏 429,666,640 95.5964 是
4.03 徐起平 439,519,411 97.7886 是
5、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任扩延 437,660,005 97.3749 是
5.02 张荣 439,551,041 97.7956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 比例(%)
数
2 关于第五届独立 101,946,491 79.6478 26,050,181 20.3522 0 0.0000
董事津贴的议案
3.01 苏斌 97,929,889 76.5097 - - - -
3.02 邝广雄 107,780,570 84.2058 - - - -
3.03 朱有毅 97,929,889 76.5097 - - - -
3.04 顾江生 107,019,247 83.6110 - - - -
3.05 李东来 168,778,342 131.8615 - - - -
3.06 吴芳 97,929,889 76.5097 - - - -
4.01 谢诗蕾 118,057,184 92.2346 - - - -
4.02 郭鹏 108,204,413 84.5369 - - - -
4.03 徐起平 118,057,184 92.2346 - - - -
5.01 任扩延 116,197,778 90.7819 - - - -
5.02 张荣 118,088,814 92.2593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 至议案 5 均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均
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莹、何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