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股份”或“公司”)董事长胡先宽先生持有公司 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94%;公司董事俞红华女士持有公司 1,945,3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43%;公司董事陈明洋先生持有公司 1,71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6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曹振明先生持有公司 4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3%;公司副总经理储根法先生持有公司 1,4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43%;公司财务总监施秀莹女士持有公司 9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3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胡先宽先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上
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董事俞红华女士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上市
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480,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董事陈明洋先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上市
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420,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曹振明先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115,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副总经理储根法先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360,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财务总监施秀莹女士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 235,000 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胡先宽 6,000,000 0.9694% IPO 前取得:6,00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俞红华 1,945,320 0.3143% IPO 前取得:1,945,32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陈明洋 1,710,000 0.2763% IPO 前取得:1,71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曹振明 460,000 0.0743% IPO 前取得:46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储根法 1,450,000 0.2343% IPO 前取得:1,45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施秀莹 950,000 0.1535% IPO 前取得:95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来源
胡先宽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1,500,000 股 0.2424% ~2023/5/25 求
过:1,500,000 股
俞红华 不超过:480,000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 0.0776% ~2023/5/25 求
过:480,000 股
陈明洋 不超过:420,000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 0.0679% ~2023/5/25 求
过:420,000 股
曹振明 不超过:115,000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 0.0186% ~2023/5/25 求
过:115,000 股
储根法 不超过:360,000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 0.0582% ~2023/5/25 求
过:360,000 股
施秀莹 不超过:235,000 不超过: 2022/11/2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股 0.0380% ~2023/5/25 求
过:23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胡先宽、陈明洋、曹振明、储根法、施
秀莹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