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5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9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1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648.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211.23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20,437.3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67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8.40 万元;(2)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4.8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7,647.59 万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789.78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
息收入 52.2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841.98 万元。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
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924,235 股,每股发行价为 7.2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064.9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43.7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85,921.3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3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
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3,254.53 万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254.5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7,309.91 万元;(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7.40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0,564.4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5,356.8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
收入 177.40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71.5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合计为 25,605.7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南七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七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北城支行和中信银行南七支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
1302011729200078828、9550880057147900780、188754276423 和 811230101180054822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10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国元证券对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与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用途未发生变化。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6 月,本公司连同华安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
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界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建设银行界
首 支 行 、 工 商 银 行 城 建 支 行 和 招 商 银 行 合 肥 分 行 分 别 开 设 了 账 号 为
3401040160001016238 、 2010789704000198 、 58080078801800000859 、
520501603531000234 、 34050171190800002449 、 1302011729200188247 和
55190001601050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工商银行城建支行 1302011729200078828 15,062,359.63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 9550880057147900780 11,554.22
中国银行北城支行 188754276423 13,332,739.80
中信银行南七支行 8112301011800548226 13,157.76
合 计 28,419,811.4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1016238 4,002,976.99
渤海银行合肥分行 2010789704000198 11,627,848.75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58080078801800000859 53,257,985.89
徽商银行合肥分行 520501603531000234 8,532.97
建设银行界首支行 34050171190800002449 184,715,337.03
工商银行城建支行 1302011729200188247 199,503.67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0016010506 2,245,501.25
合 计 256,057,686.55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7,647.59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0,564.44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情况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的议案》,同意在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部分购置设备。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此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购置设备详细情况如下: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投项目原购置设备清单 变更后购置设备清单
序号 单价 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