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合同
并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 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164,865.405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协议双方正式签署合同之日起,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 15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项目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在 PPP 业务领域进一步积累经验,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 PPP 业务市场的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务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公司在该业务领域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 PPP 业务方面的业务量和业绩,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项目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投资、融资、运营等多方面因素,因 PPP 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可能会受到或有干扰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披
露公司收到采购单位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成交单位(公告编号 2020-014)。
近日,公司与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签订《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合同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签订《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合同》并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合同签订和项目公司设立等项目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并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界首市
3、采购人: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
4、中标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5、项目授权主体:界首市人民政府
6、工程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为 164,865.405 万元(含建安费、前期费用及利息)
7、成交价:工程建安费用下浮率:3.00%;综合回报率:6.37%;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合理利润率:6.5%。
8、项目建设内容:拟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5 个集镇及所属村居的住宅小区及配套设施、道路、生态景观修复等,具体内容以界首市美丽乡村促进中心相关会议研究决定为准。
9、运营维护内容:运营维护范围为工程建设范围内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住宅小区物业保洁服务、道路养护以及应急处理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甲方: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
乙方: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甲方系界首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签署 PPP 合同以及监管等工作。
2、经营权和合作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投资、融资、建设本项目以及工程建设范围内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及应急处理等,乙方按期获得服务费用。
(2)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需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地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3)本项目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起 15 年。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其中建设期不超过 3 年,运营期为 12 年。
3、服务费用
本项目采用“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政府付费方式:“可用性服务费”指为社会公众使用项目设施之目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方采购项目设施的项目可用性而支付的价款;“运维绩效服务费”指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管养和维护以及紧急事件处置等作业活动,使之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为购买此服务而需要向乙方支付的价款。
(1)政府每年付费总额=年可用性服务费+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实际支付费用由甲方结合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P)=工程建安费用+政府方确定的征地拆迁及报批等前期费用+建设期利息-政府方出资资本金
1)建安费用:(1-工程建安费用下浮率)*工程建安费用;
工程建安费用下浮率 3%;
工程建安费用约为 130,950 万元,具体以实际验收合格并最终经审计机构确定的建安费用为准。
2)政府方确定的征地拆迁及报批等前期费用暂定为¥10,729.15 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3)建设期利息指建设期内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以外资金的利息,计息时间按照债务资金在建设期的实际到账时间至项目进入运营之日计算,建设期利率以该建设年度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4)政府方出资资本金:以政府方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3)年可用性服务费(A)计算公式
A P i(1i)n *70%
(1i)n 1
其中:
A 为年可用性服务费金额;
P 为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
i 为综合回报率,i=当期央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X),X值为 30%。
n 为运营年限(n=12);
(4)年运维绩效服务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年运维绩效服务费=A/70%*30%+年度运营成本*(1+合理利润率),其中合理利润率为 6.5%。
4、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
费用支付时间:第一次支付时点为自正式运营日起十二(12)个月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支付时点为自正式运营日起二十四(24)个月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此类推。运营期限最后一年的费用在乙方办理完移交手续且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如有)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支付。
费用支付具体程序由甲方按照界首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确定的程序执行。
5、违约赔偿
根据合同规定,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该项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项目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6、争议的解决和诉讼
(1)若双方对于由于合同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 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协商友
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2) 若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通过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安徽省界首市签署。
8、合同生效日
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合同之日期,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四、拟设立项目公司的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约为 32,973 万元(最终注册资本
金将依据协议各方签订的出资文件为准)
4、经营范围:负责 PPP 项目协议项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5、注册地址:界首市
6、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政府方出资代表界首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10%股权,公司占 89%股权,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占 1%股权,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7、其他出资方情况:
界首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系界首市人民政府在项目公司的出资代表,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 38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留柱,注册地址:界首市高新区西城产业园汪庄社区北 500 米处,经营范围:农业项目投资、土地开发投资、农作物种植、储存、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和保险);农业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农作物耕种服务;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城镇及新农村建设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流转、利用;环境工程、景观工程建设;道路桥梁建设;房地产开发;苗木、经济林种植、销售;农田灌溉、排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为界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系与公司共同参与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PPP 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建生,注册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滨河西路 3 号中创新大厦五、六层,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水利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设计;工程勘探与测量;岩土工程技术咨询;水文地质勘查;建筑新型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软件的研发;图文设计及制作;工程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节能评估咨询;林业规划设计咨询;生态保护设计及咨询;环境影响评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为梁建生。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在 PPP 业务领域进一步积累经验,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 PPP 业务市场的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务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公司在该业务领域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 PPP 业务方面的业务量和业绩,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项目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投资、融资、运营等多方面因素,因 PPP 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建设过程可能会受到或有干扰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