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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 沪市 原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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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3:原尚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603813:原尚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向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期:2022年10月12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31.00万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7.95元/股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期:2022年10月12日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88.00万股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7.95元/股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尚股份”)于 2022
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份的授予条件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均以2022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均为7.9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①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宏斌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②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4)。

    ③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④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1日为授予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数量调整为31.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⑤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26人。

    ⑥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份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①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陈功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②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6)。

    ③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④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均为2022年10月12日。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为31.00万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为88.00万股。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人数为7人;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为1人.

    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均为7.9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安排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 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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