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890,836.1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35,488.00元以
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222,059,708.1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章程》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5,88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该项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