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03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108,76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2023 年共承办 180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1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
管措施 8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公司提供 及复核过上
姓名 项目组成员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时间 报告家数
翟晓宁 项目合伙人 2008 年 2007 年 2009 年 9 月 2021 年 7
曹吉诚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2014 年 2016年12月 2020 年 2
孙玉霞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0 年 2008 年 2020 年 5 月 2022 年 8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收费 10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0 万元。
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年报审计收
费 10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0 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
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