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5,78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8]0425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95,614,204.10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7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78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68%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