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苏州夏启中原九鼎医药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九鼎”)合计持有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3.3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原九鼎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3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通过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收到中原九鼎出具的《苏州夏启中原九鼎医药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苏州夏启中原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中原九鼎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8%。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中原九鼎未发生减 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中原九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 流通股 11,4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中原九鼎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11,400,000股。
2、减持数量及比例:中原九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3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且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在解除限售条件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且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在解除限售条件后的6个月内。4、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每股净 资产值的150%(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基金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行为,本基金减持时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前,中原九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机构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将减持所有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150%(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机构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行为,本机构减持时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于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中原九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原九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中原九鼎承诺: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