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 5,466,534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703%;(2)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票 1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000%;(3)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票 2,264,269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948%;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730,804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6.6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
高投科贷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此次减
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江苏高投宁泰已累计减持1 股,江苏高投创新已累计减持 860,510 股,江苏高投科贷已累计减持 883,300股;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 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数为 4,606,024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3.964%;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 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数为 1,380,969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1.188%。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苏高投创新 5%以下股东 5,466,534 4.703% IPO 前取得:5,466,534 股
江苏高投宁泰 5%以下股东 1 0.000% IPO 前取得:1 股
江苏高投科贷 5%以下股东 2,264,269 1.948% IPO 前取得:2,264,26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苏高投创新 5,466,534 4.703%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
江苏高投宁泰 1 0.000% 毅达,为同一控制下基金。
江苏高投科贷 2,264,269 1.948%
合计 7,730,804 6.651%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 当前持
减持期间
称 量(股) 例 式 (元/ (元)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江苏高 1 0.000% 2021/2/19 集中竞 23.30 23.30 0 0.000%
投宁泰 ~2021/5/14 价交易 -23.30
江苏高 860,510 0.741% 2021/2/19 集中竞 22.28 21,706,452.8 4,606,024 3.964%
投创新 ~2021/6/8 价交易 -28.41
江苏高 883,300 0.760% 2021/2/19 集中竞 22.25 22,272,824.6 1,380,969 1.188%
投科贷 ~2021/6/8 价交易 -28.4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科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