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 4,166,667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5.2083%;(2)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票 2,499,999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3.1250%;(3)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票1,667,335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2.084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已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34,001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0.417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收到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
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
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江苏高投创新已累计减持 262,0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3156%,江苏高投宁泰已累计减持 46,200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0557%,江苏高投科贷已累计减持5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060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江苏高投创新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166,667 5.2083% IPO 前取得:4,166,667 股
江苏高投宁泰 5%以下股东 2,499,999 3.1250% IPO 前取得:2,499,999 股
江苏高投科贷 5%以下股东 1,667,335 2.0842% IPO 前取得:1,667,33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江苏高投创新 4,166,667 5.2083%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为同一
控制下基金
第一组 江苏高投宁泰 2,499,999 3.1250%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为同一
控制下基金
江苏高投科贷 1,667,335 2.0842%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为同一
控制下基金
合计 8,334,001 10.4175% —
注:上述表格中“持股比例”均是以减持计划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计
算的。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减持完成情况
(元) 量(股) 比例
(元/股)
江苏高投创新 262,000 0.3156% 2019/10/17~ 集中竞价交易 27.12- 4,965,851 未完成: 3,904,667 4.7041%
2020/4/14 34.19 2,138,000 股
江苏高投宁泰 46,200 0.0557% 2019/10/17~ 集中竞价交易 34.20- 1,612,451 未完成: 2,453,799 2.9562%
2020/4/14 35.50 1,393,800 股
江苏高投科贷 50,000 0.0602% 2019/10/17~ 集中竞价交易 34.18- 1,740,791 未完成: 1,617,335 1.9485%
2020/4/14 35.48 910,000 股
注: 1、上表中“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均是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83,005,000 股为基数计算的。
2、上表中“减持期间”是公司按照计划减持区间披露的,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中,江苏高投创新实际减持时间 2019/11/6~2020/3/26,
江苏高投宁泰实际减持时间 2019/11/6~2020/1/15,江苏高投科贷实际减持时间 2019/11/6~2020/1/15,以上均是在计划减持区间内。
3、上表中“减持完成情况”是按照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中上述股东“计划减持数量”减去截至本公告日的“减持数量”进行计算的。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