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以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0,000 股,
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4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8,1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2600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8,1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38,921,088.84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698,385,686.51
本期使用 40,535,402.3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30,864,184.96
其中:以前年度资金利息 30,545,384.67
本期资金利息 318,800.2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43,096.1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4月20日连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4月,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新时代证券承继,公司与新时代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协议》。新时代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继,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上述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325100 2017 年已注销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 755901851610808 2017 年已注销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612069698 2023 年 12 月注销
三、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535,402.3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573,100.00 元,占公司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1%。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歌力思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歌力思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歌力思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上网公告附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歌力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歌力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81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3.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757.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89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51%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可使用状态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总额 总额 (1) 金额 (2) 入金额的差额 (4)=(2)/(1) 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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