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歌力思 证券代码:603808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7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
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及 2022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9)及《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359,645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13 元/股、最低价为 8.47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3.37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股份回购事项,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369,092,878 100% 369,092,878 98.5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5,359,645 1.45%
合计 369,092,878 100% 369,092,878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5,359,645 股,回购的股份暂时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40.00 万份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公告。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