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 2020-06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
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
名而来,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23 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 1505、1506 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共有合伙
人 106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 860 人,较上一年净增 375 人;
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其中,有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净资产为 15,336.80 万元;2019 年度
业务收入共计 105,772.10 万元。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业务,合计
收费 25,310.66 万元,其资产均值约为 97.61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5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容诚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三一重工、山东航空、木林森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 15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王艳宾,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顺络电子、奋达科技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
二、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一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6、资质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连续服务年限:天健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张云鹤及谢军均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二)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的聘期已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公司拟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事务所已知悉此事项且无异议。
天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