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332,522,111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219,784.70元;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011,203.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16,016,624.86元(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48,994,578.59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同时公司具有较为充足的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拟以总股本332,522,111股为基数(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总股本332,694,361股扣除公司即将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股票共计172,250股),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5.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574,108.30元,公司2018年度支付42,645,676.42元人民币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该部分回购股份已于2019年3月26日回购注销。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临2019-01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股份支付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综上,公司2018年度实现派发股东红利总计217,219,784.7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股票共计172,250股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4)。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合法、合规、合理。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
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