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337,002,965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7,620,770.90元;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316,480.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13,077,388.60元,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9,239,091.69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同时公司具有较为充足的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拟以总股本337,002,965股为基数(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总股本337,301,965股扣除公司即将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股票共计299,000股),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620,770.9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回购注销的第二期限制性激励股票共计299,000股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合法、合规、合理。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理
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