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12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 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5,471.69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1,774,52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03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3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9508007880170000186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398777242861
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 201000234192422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
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福斯特关于“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出,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