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不含税)
A 股每股转增 0.40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7,062,795.31 元。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27,059,794.52 元,鉴于公司截至 2019 年末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本年度公司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827,059,794.5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4,277,080.78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522,6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5.50 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7,430,000.00 元,转增 209,04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31,640,000 股。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董事会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在建项目投资、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