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8-01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9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55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6,316,667.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
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8-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在此额度范围内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3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本金额度调整为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可投资产品类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
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变更会计政策,并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