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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7

志邦家居: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口头警示

  1、主要内容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董
事会秘书蔡成武,具体内容如下:“经查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存在以下不合规事项:(1)2018 年 8 月,事前公告未确认发布;(2)2019 年

6 月,提交事前公告程序不合规;(3)2019 年 6 月晚间开闸 1 次。信息披露的
操作事项属于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公司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3.2.2 条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蔡成武给予口头警示。”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

  (2)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且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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