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8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8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82.99 万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2.99 万股,约占《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 121,290.44 万股的 0.563%。
3、授予人数:720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37.89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2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
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首次授予限 占《2021 年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总数 股票激励计划(草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案)》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陈红良 董事、总经理 25 3.660% 0.021%
2 方启学 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 15 2.196% 0.012%
3 陈要忠 副总经理 7.5 1.098% 0.006%
4 徐伟 副总经理 7.5 1.098% 0.006%
5 高保军 副总经理 7.5 1.098% 0.006%
6 张炳海 副总经理 15 2.196% 0.012%
7 周启发 副总经理 6 0.878% 0.005%
8 方圆 副总经理 6 0.878% 0.005%
9 胡焰辉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 0.878% 0.005%
10 鲁锋 副总经理 6 0.878% 0.005%
11 李瑞 董事会秘书 4 0.586% 0.003%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 577.49 84.553% 0.476%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09 人)
首次授予合计(720 人) 682.99 100.00% 0.563%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30%
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30%
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40%
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或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150,000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5%或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350,000万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9%或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600,000万元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考评结果(S)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合格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N) 1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34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止,本次实际认购人数 720 人,认购股数
6,829,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8,784,911.0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6,829,900 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成了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38.09-0.2=37.89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38.09 元/股调整为 37.89 元/股。
2、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72名激励对象中因部分员工已离职、部分员工岗位变动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7.1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08人调整为736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775.50万股调整为698.4万股。
3、鉴于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4,10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36人调整为72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由6,984,000股调整为6,829,90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