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6,740,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1%;上述
股份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山公司拟自本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1,412,600 股
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66,740,868 14.61% IPO 前取得:166,740,86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166,740,868 14.61% 共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241,513 17.55% 共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合计 366,982,381 32.16% —
华友钴业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87,544,488 7.67% 2020/5/29~ 29.07-34.62 不适用
2020/6/18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
22,824,2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其中:
(1)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
14,634,2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减持价格为 29.07-29.55 元/
股,减持总金额为 42,825.73 万元,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内容
详见公司 2020-054 号公告)。
(2)2020 年 6 月 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
8,19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减持价格为 30.40-34.62 元/
股,减持总金额为 26,592.12 万元,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2、2020 年 6 月 1 日,大山公司与泽友(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友公
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大山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64,720,288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5.67%)转让给泽友公司(内容详见公司 2020-054 号公告);该协议转让事宜
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 2020-056 号公告)。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量(股) 减持 减持方式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比例
大山私人股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 2020/7/15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 身 资
份有限公司 11,412,600 过 : 不 超 过 : 2020/10/15 格 及资本公积 金需要
股 1% 11,412,600 股 金转增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山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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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山公司还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意向如下: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公司每 12 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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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大山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大山公司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