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给公司拆借资金。
该等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未提供相应反担保,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谢伟通、张炳海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谢伟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8-03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92,67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296,338,316.00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592,676,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1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融资授信业
务、在10亿元总额度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融资租赁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
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
押等担保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同意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
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业务、外
汇期权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5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业务、
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及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为公司提供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35.5亿元整的财务资助,
其中:大山公司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华友投资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华海新能源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最高借款额度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和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海新能源商定,但各种方式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谢伟通、张炳海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