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桐
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邱锦华、陈锡根、陈雪家、陈美珠、陈瑞丽、陈瑞娜、邱建伟、邱锦秀、张建芬、沈有泉、陈云松、钟金强(以下简称“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合计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5,947,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投资拟自本计划公告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3,707,065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两人合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
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本次拟减持主体在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桐乡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投资”)的基础上,增加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邱锦华、陈锡根、陈雪家、陈美珠、陈瑞丽、陈瑞娜、邱建伟、邱锦秀、张建芬、沈有泉、陈云松、钟金强;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数量不变。(即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合计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占减持
姓名 持股方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前总股
间(元/股) (股) 本比例
大山公司 - 大宗交易 2018.3.12 108.33 923,100 0.156%
大宗交易 2018.2.23 98.99 151,530 0.026%
大宗交易 2018.3.9 106.93 275,000 0.046%
华友投资 -
大宗交易 2018.3.15 115.69 860,000 0.145%
集中竞价 2018.3.8- 118.31- 1,726,070 0.291%
2018.3.16 131.15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通过锦华贸 集中竞价 2018.3.8- 117.49- 1,480,484 0.250%
华友投资 易间接持有 2018.3.12 129.66-
一致行动
人 通过华信投 集中竞价 2018.3.8- 117.49- 531,630 0.090%
资间接持有 2018.3.12 129.66
合计 / / / 5,947,814 1.004%
本次减持进展后,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进展后
姓名 持股方式 持股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持股股数 占减持前总股
例 (股) 本比例
大山公司 - 155,034,000 26.16% 154,110,900 26.00%
华友投资 - 115,931,209 19.56% 112,918,609 19.05%
华友投资 通过锦华贸 1,873,200 0.32% 392,716 0.07%
一致行动 易间接持有
人 通过华信投 651,630 0.11% 120,000 0.02%
资间接持有
合计 273,490,039 46.14% 267,542,225 45.1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山公司、华友投资及华友投资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