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1-023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4,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结构性
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康普顿”)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产 参考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收益 品 收益 年化 构成
认购方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 化 金额 期 类型 收益 关联
元) 收益率 (万 限 率 交易
元)
华润深国 信托 华润信
康普顿 投信托有 理财 托·创金宝 1,000 4.80% - 56 非保本 4.80% 否
限公司 产品 1号集合资 天 收益
金信托计划
中信银行 银行 38 保本浮
康普顿 股份有限 理财 结构性存款 2,000 3.15% - 天 动收益 3.15% 否
公司 产品 型
华润深国 信托 华润信
康普顿 投信托有 理财 托·创金宝 1,000 4.80% - 63 非保本 4.80% 否
限公司 产品 1号集合资 天 收益
金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 信托 华润信
康普顿 投信托有 理财 托·创金宝 1,000 5.20% - 91 非保本 5.20% 否
限公司 产品 1号集合资 天 收益
金信托计划
青岛康普 中国光大 银行 保本浮
顿石油化 银行股份 理财 结构性存款 3,000 3.10% - 91 动收益 3.10% 否
工有限公 有限公司 产品 天 型
司
青岛银行 银行 181 保本浮
康普顿 股份有限 理财 结构性存款 6,000 3.25% - 天 动收益 3.25% 否
公司 产品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
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
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56 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 4.8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22 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2、受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 年 3 月 29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5 月 6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29 日
(5)理财本金:2,000 万元
(6)收益率:3.1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63 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 4.8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24 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4、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91 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 5.2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24 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5、受托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11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11 日
(5)理财本金:3,000 万元
(6)收益率:3.1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6、受托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15 日
(5)理财本金:6,000 万元
(6)收益率:3.2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信托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
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