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1-010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731,039 股后的总股本197,268,961 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1)第 000440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05,064,942.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53,323.79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
利润 422,339,736.64 元(扣除 2020 年 6 月分配股利 9,863,448.05 元),可供股
东配利润为 514,187,906.85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31,039股后的总股本197,268,961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预计应当派发现金股利 23,672,275.32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2.53%,剩余未分配
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累计使用资金总额 11,596,011.49 元回购
股份 1,064,814 股。上述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 35,268,286.81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 33.57%。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731,039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康普顿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
1、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