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5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光大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信托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康普顿”)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购买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
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产 参考 是否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万 化 益金额 品 收益 年化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元) 收益率 (万元) 期 类型 收益 关联
限 率 交易
中信银行 银行 91 保本浮
康普顿 股份有限 理财 结构性存款 2000 2.85% - 天 动收益 2.85% 否
公司 产品 型
华润深国 信托 华 润 信
康普顿 投信托有 理财 托·创金宝 1 1000 4.80% - 61 非保本 4.80% 否
限公司 产品 号集合资金 天 收益
信托计划
交通银行 银行 92 保本浮
康普顿 股份有限 理财 结构性存款 3000 2.78% - 天 动收益 2.78% 否
公司 产品 型
青岛康普顿 中国光大 银行 61 保本浮
石油化工有 银行股份 理财 结构性存款 3000 2.85% - 天 动收益 2.85%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产品 型
华润深国 信托 华 润 信
康普顿 投信托有 理财 托·创金宝 1 1000 5.20% - 96 非保本 5.20% 否
限公司 产品 号集合资金 天 收益
信托计划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
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
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0 年 10 月 9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 月 9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0 月 9 日
(5)理财本金:2,000 万元
(6)收益率:2.8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2、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 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 4.8%/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3、受托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3)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 月 26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0 月 26 日
(5)理财本金:3,000 万元
(6)收益率:2.78%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4、受托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12 月 27 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5)理财本金:3,000 万元
(6)收益率:2.8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5、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 3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 5.2%/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18 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信托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皆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 成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 是否为本次
称 时间 表人 (万元) 实际控制人 交易专设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
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
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 华润信托的
华 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 控股股东分
润 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别为华润金
深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控投资有限
国 1982 购并及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