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数21,334.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360.00元(含税),合计派送红股2,133.40万股,合计转增股本6,400.20万股。在本次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至29,867.6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353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528,819.9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833,714.39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70,695,105.58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2,774,501.7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487,722,420.58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28,337,143.8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833,714.39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25,503,429.4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293,357.3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481,211,594.8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现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数21,334.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187,360.00元(含税);合计派送红股2,133.40万股;合计转增股本6,400.20万股。在本次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29,867.6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的股数如有所变动的,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调整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即每股获派发的红利=22,187,360.00元/调整后权益登记日股本总额;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