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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星光农机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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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德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星光农机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介绍见证律师;
 五、宣读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何德军

        3.02徐敏生

        3.03郑斌

        3.04章沈强

        3.05郑敬辉

        3.06祁学银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王方明

      4.02李路

      4.03严晓黎

  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赵川

      5.02钱俊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汇总现场投票情况,律师发表意见;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上传现场投票结果);
十、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以上议案,请审议。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适应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根据《独董办法》《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进行修订并对外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1 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议案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单位和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何德军先生、徐敏生先生、郑斌先生、章沈强先生、郑敬辉先生、祁学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任职要求(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德军:男,1974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车株洲电力
机车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宁波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总监、执行总经理。现任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绿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星光农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绿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何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80,000 股股票,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敏生: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
位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江商学院 EMBA。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中共三亚市委、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宁波众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大地长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交通有限公司等,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翌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绿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敏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00,000 股股票,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斌: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城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中城海外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中城捷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星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更上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星光
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郑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80,000 股股票,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章沈强: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
工程师,湖州市人大代表。曾任湖州东林农机厂职员、副厂长、厂长,湖州星光机械厂副厂长,湖州中收星光联合收割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新家园塑业有限公司监事,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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